宣布破产债务还要还吗?欠债人无力偿还债务怎么办?以下是小编为您整理的内容,希望对您有所帮助。
宣布破产债务还要还吗?
宣布破产债务还要还的。公司需要依法清理破产财产,然后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;再清偿职工的工资和社保费用、补偿金、公司所欠的税费;最后清偿普通的破产债权。
《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》第一百一十三条,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,依照下列顺序清偿:
(一)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、伤残补助、抚恤费用,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、基本医疗保险费用,以及法律、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;
(二)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;
(三)普通破产债权。
破产财产不足以清偿同一顺序的清偿要求的,按照比例分配。破产企业的董事、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工资按照该企业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。公司宣布破产后债务是需要偿还的,但具体债务如何偿还,往往是需要结合实际的情况来定,并不是所有公司的债务都同样处理。
欠债人无力偿还债务怎么办?
(1)暂时无力偿还的,经债权人同意或者人民法院判决,可以由债务人分期偿还;
(2)有能力偿还拒不偿还的,由人民法院判决强制偿还;
(3)法律也考虑到这种情况,规定债务人无力偿还债务的话,可以和债权人约定分期偿还;
(4)还可以向法院起诉,并交由法院审查债务人的经济情况,由法院进行强制执行,监督情况,或拍卖被执行人财产进行赔偿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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